一、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范围,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工作;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三、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
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制定公立医院章程试点;
五、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
六、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实行“六统一”政策,理顺管理体制;
七、推进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
八、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九、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等工作。
扩展资料:
在2017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举行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梁万年司长表示:“2017年的医改重点工作主要是围绕基本建立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今年工作任务分为需要研究制定的文件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两大部分。
一是需要研究制定的文件。列出了2017年要制定出台的医改重要政策文件,主要包括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等14个政策文件,并明确了牵头责任部门。同时,为保证工作进度,对每个政策文件的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需要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主要围绕5项基本制度建设,提出56项具体重点工作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今年国家卫计委将制定出台14个医改政策文件
患者方改革
8月2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1.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拟扩至家属;(2)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3)单位缴费拟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政策效应:此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出,引起争议不断,作为职工个人来说,到个人账户的钱确实是少了,进入医保基金账户的钱无疑会增多,将进一步缓解医保基金的压力;此外,职工医保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将加强门诊共济作用,这一项举措无疑未来将提高门诊就诊率,降低住院率。个人账户的适用范围可扩至家属,那么这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利用率将大幅提升,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医药耗材方改革
1.高值耗材集采:
2020年10月16日,国家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0-1)》,针对的品种为钴铬合金或铂铬合金材质,载药种类为雷帕素及其衍生物的冠脉支架,于11月5号在天津开标。据悉,冠脉支架最大降幅达93%。第二批高值医用耗材国家集采正在酝酿中。日前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第二批集中采购数据快速采集与价格监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第二批医用耗材集采品类将大幅扩围,在第一批血管介入类、眼科类等基础上,增加人工髋关节、人工膝关节、吻合器等六大品类,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耗材真实使用量进行数据采集,以预估下一轮带量采购需求。
2.4+7城市药品集采
2018年11月,《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发布,就此拉开了药品集中采购的序幕。两年之后,2020年11月1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468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三批国家集采共包括112个药品,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节约539亿元左右。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于12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进行,谈判药品涉及到癌症、精神疾病、眼科、儿科等药品品种。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逾700个目录内外的西药、中成药通过形式审查,其中还包括12款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的药品。
政策效应:高值耗材的集采已酝酿已久,高值耗材“吃回扣”的丑闻不断出现,带金销售现象无法遏制的情况下,高值耗材集采无疑成了“挤水分”的利器,从价格源头降低医保的支付成本,对降低民众就医成本,让病人“看得起病”,堵住医保基金流失漏洞。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6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9号)(下称〈通知〉)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新闻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参考CHS-DRG细分组制定本地DRG细分组,也可直接使用CHS-DRG细分组开展本地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
10月19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用1-2年的时间,将统筹地区医保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实现住院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11月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共计71个城市。
11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
政策效应:无论是DRG还是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推行都将或多或少改变医院过度医疗的现象。医保将向医院购买的医疗服务变为“病组”或“病种”这种标准化产品,通过“支付”为抓手,促使医院医生改变“诱导医疗”思路,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遏制过度医疗现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医保监管体系
12月9日,国务院会议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确定了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的权责,规定按照便民原则,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及时结算和拨付医保基金,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政策效应:加强对恶意骗保的定点医药、医疗结构及参保个人的监管与监督,为医保基金安全树立行政法规屏障。
医疗保险结构改革
1.重疾险新规
11月5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以下简称“新重疾表”)同时发布。此次新规范和新重疾表主要有三大变化。
变化一:疾病数量扩大为28+3。新规范中,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
变化二:甲状腺癌按轻重程度进行分级。
变化三:轻症理赔不超保额30%。
2.国常会:促进人身险扩面提质,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一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开发适应广大老龄群体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通过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提升健康保险发展和服务水平。二是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三是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防止保险资金运用投机化,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风险防控。
政策效应:商业保险是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的关键力量,有助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商业人身险扩面、提质和稳健发展,不仅有助于服务民生保障,也是践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六统一制度。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报销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8万元,与城乡居民年度个人累计报销限额一致。
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由原来个人申报变为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初审申报材料,按月统一上报至县医保中心,由县级医疗专家组集中审核公示后发放慢病管理卡的模式,申请人无需再到县医保中心单独申办。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新增基本药物、重大疾病药物、慢性病药物、儿童药物148种。与此同时,医疗保险覆盖了128种癌症药物,大大降低了癌症家庭用药的成本。
74种b类药物调整为a类药物支付。中国的药品名单由医疗保险将他们划分为三类:a、b和c,所以是一件好事,74年由b类药物为a类得到充分的补偿。调整医疗保险的名单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居民的健康和规范医疗保险报销和药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启动
一、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
首先,第一个变化是将会改变医保返款的标准。我国逐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制定新的医保返款标准,河北、河南等地已经落实执行这项新制度。新标准要求,在职职工返款额度统一按照缴费数额的2%划入,退休职工按照上年度养老金2%计算返款数额。
与此前规定相比,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返款数额将会有所下降。预计将从202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项新标准。
第二项变化是改善职工门诊的待遇水平,部分地区职工门诊的报销比例有所提高,最低报销比例高达50%。在职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中的钱还可以和家属共用,家属可以用账户里的钱缴纳新一期医保费用。
第三项变化是提高部分地区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不同地区医保费用上涨幅度有所不同。医保缴费上涨数额为350元到600元不等,江苏常州等地将医保缴费数额上涨到930元。
第四项变化是从2023年开始,扩大异地医保服务范围,简化异地医保办理手续,为居民提供更多便利。长期在异地生活的医保用户,不用定期返回办理地为医保账户缴费,在相关部门办理好备案手续,便可以继续用原有账户参保了。
第五项变化是上调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职工医保的缴费数额是与职工的工资挂钩的。职工的工资上涨,职工医保的缴费数额也会有所增加。以福建地区为例,与2021年相比,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数额上涨316元。此前,部分居民对医保的认识程度不高,没有定期缴纳医保费用,参加医疗保险。
二、2023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
现在随着物质生活改善,生活水平提高,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健康问题,人们对医保的重视程度增强。每个人可能都会生病,需要去医院看病,消费。
不少人感叹,治病太贵了,上了严重疾病,本有机会治病,但却因为没有钱治病,而不得不放弃治疗。
我国2022年医保报销出台了新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内容是,医保目录发生了新变化,调整主要涉及癌症、丙肝、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特大疾病;
第二个内容是,规范地方药品的权限发生了新变化。明确规范地方用药,地方不得自行定制医保目录或通过变通的方法增加医保目录药品,同时也不能调整医保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医疗改革政策汇总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鼓励分级诊疗、鼓励社会办医。 其中: 1、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2017年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到2017年,总体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指标定期通报制度、制定 医保 支付标准的政策措施、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各地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等多项政策。 2、鼓励分级诊疗方面: 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3、鼓励社会办医方面: 从进一步放宽准入、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优化发展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促进社会办医的16点具体措施,并鼓励地方开展差异化、多样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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